中心介绍
精神卫生中心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湖北分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精神药物临床研究基地、美国Stanley基金会精神疾病合作研究中心,是我院特色学科之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定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是湖北省精神医学/临床心理学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和公共卫生中心。
【发展历程】
1956年建立湖北省最早的精神病学专业、1978年成立湖北省神经精神病研究所、1983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1986年被批准为精神医学硕士点、1987年首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989年在全国最早建立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本科专业、2001年被原省卫生厅批准为湖北省精神卫生中心、被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国家(精神)药品临床研究基地、2002年成为美国Stanley基金会(全球最大的精神医学研究基金会)研究基地、2003年被批准成为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临床心理学硕士点、美国适宜技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武汉青少年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中心、2004年成为湖北省残联精神康复指导中心、2005年被武汉大学批准招收精神病学博士生、2006被省司法厅批准为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2007年成为武昌区社区精神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健康教育协会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健康教育中心、2009年成为985“认知与神经信息科学” 拓展平台、2010年成为全国抑郁症及睡眠障碍健康教育基地、2011年被原省卫生厅批准为湖北省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2011年获批原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2014年被省卫生计生委批准成为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心理援助中心、2015年成为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2016年5月被省卫计委批准成立“湖北省抑郁症诊疗中心”。2016年获得“东方之星”号客船翻沉事件湖北省救助和处置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8月被授予“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被省科技厅和省卫健委认定为“湖北省精神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0年作为国家卫健委疾控局驻武汉市心理救援专家工作组组长单位获得“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被省卫健委批准成立“湖北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办公室”。
【学科带头人】王高华教授,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神经精神医院院长,湖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湖北省神经精神病研究所所长。医学博士,二级教授,一级主任医师,高级心理咨询师,博士生导师。曾获全国优秀院长、国之名医、人民好医生、白求恩式好医生称号。国务院津贴专家,国家卫健委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教指委(精神卫生)委员,司法部优秀鉴定专家,国家药审中心评审专家。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分会会长,中华精神科杂志副总编,国家规划教材主编。发表论文300余篇,SCI论文100余篇,专注于抑郁症的基础和临床研究并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多项及粟宗华精神卫生一等奖。作为国家科普专家库成员,积极宣传和普及精神医学、心理卫生知识,人民日报社《人民名医》单场讲座最高观众听众受众达3000+万人次。
【挂靠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精神药物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卫生计生委精神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美国Stanley基金会精神疾病合作研究中心、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分会会长单位、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华医学会心身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医院协会精神病医院管理分会综合医院管理学组组长单位、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湖北省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心理援助中心、湖北省抑郁症诊疗中心、湖北省精神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湖北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湖北省神经精神病研究所、精神与心理研究室、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湖北省医学会精神医学专业委员会、湖北省康复学会精神康复专业委员会、湖北省孤独症儿童康复学会、湖北省心理卫生协会临床心理专业委员会-性心理专业委员会、湖北省心理学会医学心理学专业委员会、湖北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湖北省护理学会精神心理护理专业委员会。
【人员构成】
中心现有精神科医师48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6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治疗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32人。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4名。精神科护士90人,其中,主任护师1人,副主任护师5人。聚集了一批享有较高声誉的精神医学/临床心理学高级专业人才。
【医疗、教学、科研】
临床医疗
开放病床348张,是国内最大规模的综合医院精神科,年门诊量和咨询量约21万余人次,年住院量8000余人次。
教学培训
是武汉大学精神病学和精神卫生教学基地和多所高校教学协作单位。为国家培养了近300名精神卫生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并培训出数百名专科医生或进修医生。是国家卫计委、教育部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相关教材主编、副主编单位。成功举办多次全国性大型学术年会,和美、日、法、德等国相关机构建立长期的学术合作关系。
科学研究
本中心是卫生部、教育部《精神病学》五、七年制编写单位和八年制统编教材副主编单位。根据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国内外发展趋势和需要,制定了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组成临床精神药理、生物精神病学、临床精神病学(老年精神病学、儿童精神病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4个亚专业)、临床心理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等稳定研究团队和研究方向。
中心作为湖北省神经精神病研究所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拥有分子生物学、细胞学、动物行为学和心理评估等研究平台,为科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精神科药物临床实验基地,已完成20余项精神科药物的新药临床验证。
中心多项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生物精神病学及精神药理研究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获得美国STANLEY基金重大国际合作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 “985”拓展项目各1项。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贰等奖3项,省卫生厅科技进步奖2项,武汉市科技进步奖2项,上海粟中华2007精神卫生一等奖1项。近5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SCI收录论文60余篇,在抑郁症基础与临床研究、弓形虫与精神疾病、精神药物与糖代谢、动物模型与神经再生、儿童精神病、认知行为治疗领域已形成研究特色。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
【公共卫生】
中心作为省精神卫生中心及省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办公室,主要承担国家及省级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相关项目,其职责为:1.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理论、政策、标准、规划研究,为湖北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行业规范等提供技术支持。2.承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相关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评估评价工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干预、心理援助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全省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网络。3.受委托承担精神障碍防治等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常见心理问题防治研究工作。4.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相关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5.协助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为基层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社区康复服务等提供技术支持。6.承担全省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领域的政策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建设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宣教资源库。承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领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7.推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师资队伍,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协助拟订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心理健康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8.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领域交流合作;承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项目的策划、组织与实施。9.承办湖北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承担全国范围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及疑难案例复核工作。
地理位置及联系方式
光谷院区(8号楼)设置: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心理咨询门诊、精神病司法鉴定门诊(1楼)。027-88041911或88041919-83821、83822或直拨15202743029(4楼精神医学Ⅱ科一病区,成人精神障碍一病区);-83840、-83842或直拨15202753807(2楼精神卫生中心ⅢⅢ科一病区,睡眠障碍病区);-83843、-83845或直拨15307157614(3楼精神Ⅲ二病区,抑郁障碍病区);-83820、-83823或直拨18171294686(5楼精神医学Ⅱ科二病区,成人精神障碍一病区);-83866(司法鉴定办公室)、-83800(湖北省精神卫生项目工作办公室)。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店芩路。
紫阳院区精神卫生中心设置: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心理咨询门诊、专病门诊、心理危机干预门诊、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精神医学Ⅰ科一病区,二病区。联系电话:88041911或88041919-85550(门诊)、-82322(精神医学Ⅰ科一病区)、-82516(精神医学Ⅰ科二病区)、-88320(主任办公室)、-88323(湖北省神经精神病研究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武昌区公安分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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